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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倒是不是王煜他们争取来的,而是郭淡也不想改变乡绅的制度,因为乡绅不是世袭的,是乡里自己选出德高望重的人来出任,什么是德高望重,自然就是百姓都尊重的人,本来就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制度。

    具有公信力,就能胜任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就是确定了诉讼制。

    这诉讼制由三个部门组成的,法绅、诉讼院和官兵。

    这其实就是大陆法系,而不是郭淡习惯的英美法系,因为郭淡觉得那个太繁琐了,也不够效率,他负担不起,而且如今这年代也不具备实行英美法系的基础。

    而根据大陆法系,“法绅”是不具备干预立法的权力,他们只能一板一眼的根据律例来判决,也不具备律法的解释权。

    而这项权力其实是在郭淡手里,只不过他没有说出来而已,但他就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他借恢复财政为由,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业法,比如说,严格限制粮价,同时免去与农业有关的一切税收,包括渔业税收。

    但同时加入个人所得税,只不过这个不按比例来收,统一一个标准,被雇者,每月缴纳一钱,两银子,但这税都是由雇主来承包,两,个体户也是缴纳这么多。

    非常的平等。

    这当然是对商人有利的,商人赚那么多,才缴纳这么一点税,因为郭淡是要吸引商人前来投资,不可能按比例去征税,那商人就不来了。

    这对于地主而言,当然也是有利的,但是地主们没有商人那么开心,因为他们以前多半都不交税的,还收租钱,如今佃农制被废,还得雇人来种地,同时还得帮他们交税。

    从实际操作而言,他们是亏的,但是要知道,郭淡是可以去征他们的税,他们偷税、漏税是违法的。好处就在于,那些土地名正言顺是属于他们家的,以及郭淡不但不限制兼并,反而鼓励兼并。

    有得就有失。

    而没有个人所得税的雇佣契约,将视为违法行为,偷税、漏税就更加不用多说,一旦查明,不但要补税,要缴纳补税税额的二十倍罚金。

    这就是要杜绝偷税的行为。

    而且这肯定是很有效的,由于税比较低,商人是绝不会为了这点税,冒这风险的,这账太好算了,你雇佣十个人,一年也就是12两税,你要不交这12两,一旦被查到,就得罚你240两。

    郭淡都不会派人去收税的,因为这是需要很高的成本,而且容易发生纠纷,是雇主、个体户每年年底自己来交税,因为朝廷征税是二月份,郭淡得先将税收上来,收税当然是他收,因为卫辉府的税是他承包了。

    你要不交,那也是行的,但是他会时不时派账房去随机抽查,只要逮着一个,很多偷税的都无所谓了,罚你就够了,毕竟你一个可以打十个。

    这就是一种纯粹商人思维,我不介意你投机取巧,咱们就来博弈,你要能偷成功,那我就认了,这税我来补,但我要逮着你了,哼哼,那你就完了,罚死你丫的。

    免除关税、泊税,减免大半市税,但同时又加入了契税,因为是以契约为尊,整个体系也都在维护着契约的公信力,这当然是需要成本的,是以契约上金额的千分之一来征收的契税,一万两也才收你十两税,这比起如今的动不动就按几成来征税,真是低得可怜。

    其中很多契都是免税的,比如说雇佣契约。

    但是有一种契税是非常昂贵的,就是田契税,这田契税包含两点,其一,就是田地转换税,如果你将田地转换为任何用地,盖作坊或者住宅,都必须得以十倍的地价来缴税,并且每年还需要交纳等值于地价的转换税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你可以在上面盖房子或者盖作坊,但是你首先得缴纳一笔巨款,以及每年都得将这块地所产生的农业价值都给交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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